关于离职赔偿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你描述的情况中,公司欠薪三月和四月,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你以公司欠薪为由提出离职,是符合获得经济补偿条件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你的社保已交两年,通常意味着你在该单位工作约两年,那么你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领取失业金问题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你社保已经交了两年,满足此条件。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以公司欠薪为由提出离职,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你需要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表明有求职意愿。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你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和标准,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