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未遭起诉且无债务纠纷等法定限制时可以转移财产,但不能以逃避未来债务为目的恶意转移,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所以转移财产前要确保不是恶意逃避债务。
(二)债权人若能证明债务人在债务形成后、起诉前不合理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财产损害其债权,可行使撤销权。债务人转移财产时要考虑到这种情况,避免被债权人抓住证据。
(三)债权人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则消灭。债务人要清楚这一时间限制,知晓债权人权利的时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