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婚前协议不生效原因。若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不生效,协议自始无效,双方不能按协议主张权利,取得的财产相互返还,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
(二)若因一方欺诈、胁迫等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受损害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撤销后按无效处理。
(三)若因欠缺形式要件不生效,如未签字,双方协商一致后补正让协议生效。
(四)发生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明确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