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供水协议
供水方(甲方) :
用水方(乙方) :
用方因经营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水源,为明确供、用双方在水力供给与使 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方临时用水相关信息
用方临时用水地点:
二、临时用水期限:自 20年 月 日至 20年 月 日止;
三、用水性质:,执行水价为:元 /立方;
若水价市场价格有所变动将按变动幅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用水方需供水管径:;
五、结算方式:
1、水费按临时安装的水表量乘以协议规定水价进行结算;
3、采用月结方式,即每月 5日前 (遇休息日前移 ) 结算,结算时开具收据;
六、 用方用电用水前须向供方预交保证金 元, 借用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产权分界点
用水方临时连接点 (水表 ) 及以外的用水管路及设施属用方资产;连接点以内的 管路及设施属供水方资产。水搭建、计量仪表等所需材料均由用方承担;
八、安全责任
1、 属用方产权的设施, 由用方负责, 并由用方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因用水方供水管道泄露导致的用水损耗,均全部由用水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临时用水,用方必须与自来水公司协调,得到相关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 若造成供方因此而引发的责任或罚款,必须由用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方 (盖章 ) :用方 (盖章 ) :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