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交社保而给予补助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存在诸多风险,以下从法律规定和潜在风险两方面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也就是说,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基本责任,不能通过与员工协商给予补助的方式来逃避。即使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关于社保补助的协议,该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潜在风险
员工方面
权益受损 :社保能为员工提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保障。若公司不缴纳社保,员工在遇到疾病、工伤、失业等情况时,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可能面临较大的经济负担。
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获补偿 :员工有权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方面
面临行政处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员工在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患病等情况,原本由社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公司承担,这可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如果公司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举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