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检察院到开庭时间不固定,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情况以及法院审理程序等多种因素影响。
法律解析: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一般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十日以内作决定,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若需补充侦查,可退回公安机关,每次一个月,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普通程序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简易程序二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速裁程序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由于这些环节存在多种情况和变数,所以检察院到开庭时间难以固定。如果大家在法律程序时间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