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像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等,这是申诉成功的关键。
(二)向立案的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提交无罪证据,要求调查核实。
(三)若公安机关未撤案,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能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理由不成立应通知撤案。
(四)聘请律师,律师凭借专业知识维护权益,参与申诉、提供法律意见、与相关部门沟通。
(五)向人民法院起诉诬告人,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申诉过程中保持理性和克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