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在判决生效后,若义务人不主动履行,应在二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二)当生效判决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义务人未履行义务,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一般在六个月内执结执行案件,特殊情况可延长。
(四)若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