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法院终止执行原因,若属于申请人撤销申请、法律文书被撤销等法定情形,法院会出终止执行裁定。可通过联系执行法院、查阅相关文书等方式确认原因。
(二)符合恢复执行条件,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来申请恢复执行。可自行调查或借助律师、法院执行查控系统等获取线索。
(三)对终止执行裁定不服,自收到裁定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说明不服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四)有履行能力的,积极和债权人沟通,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能降低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同时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执行裁定不服可申请复议,以及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和解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