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签订合同我们经常在生活听到,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订立是什么的定义还不是很理解,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讨价还价过程。此阶段由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诸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产生先合同义务及缔约过失责任。而“立”强调缔约的结果,指的是双方合意的达成,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简言之,合同成立了。订立的方式: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三、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四、要约的效力
五、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二、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三、承诺的期限
四、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