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这是遗产继承期间划分共同财产的基础。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世配偶先分得一半,另一半作为被继承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按规则继承。
(三)家庭共同财产先按贡献、出资等因素析产,确定被继承人份额后再进行继承。
(四)法定继承时,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特殊情况可调整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