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购房离婚分割时,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按协商结果处理。
(二)协商不成,若双方都想要房屋并同意竞价,通过竞价确定房屋归属。
(三)一方想要房屋,由评估机构评估市场价格,取得房屋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四)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五)当购房资金来源和登记情况特殊时,如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房屋可能认定为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