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起诉材料。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二)收集法定情形证据。因签离婚协议后一方拒绝登记,向法院起诉时,若能收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的证据,法院调解无效后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应对首次起诉不判离情况。若证据不足,第一次起诉可能不判离,需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