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若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留意自身工作年限等条件,当符合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情形,可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
(二)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有法定依据,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不能随意解除,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在其他无固定期限合同中,当事人若想解除合同,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或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依法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