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挪用公司资金5万且全部归还,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挪用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挪用时间、用途等。
(二)收集能证明自己挪用时间短、未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据,如公司出具的未受损失说明等,为争取从轻量刑做准备。
(三)主动与公司沟通,取得公司的谅解,让公司出具谅解书,这对于从轻量刑有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