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债务性质。先判断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此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按情况承担责任。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即便不知情,也要和对方一起偿还;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不知情一方不用偿还。
(三)收集证据维权。不知情一方可以收集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自己不知晓债务等相关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