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在遭遇肇事逃逸后,在索赔时应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要保存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等,以证明治疗伤病的费用;通过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确定误工费;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护理协议等可作为护理费的依据;保存好交通票据来确定交通费;留意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文件。对于财产损失,要保留好车辆维修清单、发票,以及替代性交通工具使用的相关凭证。
(二)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了解案件进展,获取肇事方的相关信息,以便顺利进行索赔。
(三)若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