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时,起诉者需先预交费用,其中案件受理费每件在50元至30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无需额外交费;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0.5%来交纳。
(二)最终费用由法院决定谁来承担。法院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双方责任划分,有可能判败诉方承担,也可能让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
(三)若起诉者撤诉,费用通常由起诉者自己承担。因此先预交费用的起诉者不一定是最终承担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