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即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即便欠款人在欠款前离婚,也能向其原配偶主张权利。
(二)若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将欠款人和其原配偶列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二人连带清偿债务。
(三)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先与欠款人协商还款。
(四)协商不成,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五)获得胜诉判决后,欠款人不履行的,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