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务性质。若为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二)判断是否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需担责。
(三)考量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日常衣食住行等家庭生活开支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偿还。
(四)超出日常开支的债务认定。若债权人能证明超出日常开支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则为共同债务,另一方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