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汽车撞摩托致人员受伤且双方同责时,先由各自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汽车和摩托按50%比例分担,汽车方有商业三者险的由其在保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汽车方自担,摩托方自行承担应负比例,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受伤方可起诉索赔。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交强险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及时获得赔偿。在双方同责事故中,先由交强险在各自责任限额内对对方损失进行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用于赔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伤残死亡赔偿限额用于赔偿误工费等。若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因双方责任相同,所以按50%的比例分担剩余赔偿责任。汽车投保商业三者险,可在其保额范围内对汽车方承担部分进行赔偿,超出保额则汽车方自行承担,摩托方需自行承担其应负比例。若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无法协商一致,受伤方有权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类似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上有任何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