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小孩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为案件当事人,开庭让法定代理人陪同来保障小孩权益。
(二)涉及抚养权归属等,法院有需要时,尊重已满八周岁小孩的意愿配合出庭。
(三)当小孩出庭会影响身心健康或难以承受庭审氛围,应避免其参加。
(四)综合考虑小孩意愿和心理承受能力等来确定是否让其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表明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有一定表达能力,所以在抚养权等案件中可表达意愿,而八周岁以下参与庭审需法定代理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