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方要合理管理和使用抚养费,确保费用用于孩子衣食住行、学习、就医等必要开销,杜绝随意挪用。
(二)若发现抚养方将抚养费用于与孩子无关的自身消费,未直接抚养方有权要求其说明费用去向,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监督使用。
(三)当孩子实际需求增加,像重大疾病医疗费增多、升学有额外教育费用,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四)若孩子实际需求减少,未直接抚养方可以依法主张调整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