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立刻停车并保护现场,有人员伤亡要马上拨打急救电话,同时拨打交警电话,等待交警勘查现场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负全责。
(二)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备案,因对方全责,一般由对方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和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确定车辆维修地点,让维修单位预估费用,由对方保险公司定损。
(三)车辆维修好后,保存好维修发票等凭证。若对方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维修单位,理赔完成;若需自己先行垫付,可凭凭证向对方索赔。
(四)若对方拒绝赔偿,准备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等证据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