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公司清算时隐匿财产且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遇到这种情况,债权人可收集证据向司法机关报案。
(二)若隐匿财产行为未达到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程度,不构成犯罪但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机关会责令公司改正,对公司按隐匿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债权人可向公司登记机关举报该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