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双方能就离婚各项事宜达成一致,选择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若无法协商一致,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收集财产证据。若夫妻共同财产在男方手里,女方收集银行账户信息、房产证明、车辆登记等,证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有男方不当行为证据则提交。若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隐藏、转移等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提交给法院,可使男方在分割财产时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