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让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并查找逃逸者,一般逃逸者负全责。
(二)若逃逸车辆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超出部分由逃逸者承担。
(三)与逃逸者协商赔偿,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
(四)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车辆维修、人身损害治疗、误工费等合理损失,诉讼中要提供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