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来处理。
(二)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三)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另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在分割财产时,该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四)在诉讼中,可向法院说明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经济状况等情况,供法院综合考量财产分割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