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百万元,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应做好积极退赃退赔工作,尽可能减少损害结果,以此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以便在量刑时得到体现。
(三)避免在非法吸存过程中使用欺骗等恶劣手段,并且要尽力避免造成集资参与人重大损失,若已造成损失需积极退赔,防止被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