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收集证据,比如伤情照片、医院诊断病例、报警记录、证人的证言等,这些在后续维权时是关键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向法院提出这一申请后,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裁定,禁止对方实施家暴,不准对当事人及近亲属进行骚扰、跟踪、接触等。
(三)向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情况,这些组织会根据其职责进行调解,或者提供庇护场所、给予心理疏导支持等。
(四)在家暴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时,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