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保险公司索赔:若肇事车辆买了交强险,受害者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由保险公司先赔付。
(二)申请救助基金垫付:可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能向责任人追偿。
(三)收集财产线索:受害者积极收集肇事者财产线索,发现有可执行财产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
(四)协商分期赔偿:若肇事者暂时没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其有财产再恢复,受害者可与其协商达成分期赔偿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