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假离婚”要谨慎,因为法律上没有“假离婚”概念,完成离婚登记或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婚姻关系合法解除,无法轻易恢复。
(二)签订离婚协议时要认真对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约定,这些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三)若离婚后一方反悔不愿复婚,另一方不能以“假离婚”为由恢复婚姻关系,但如果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可延伸理解为,若存在欺诈、胁迫等类似不当情形分割财产,受损害方有权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