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债权债务双方为同一当事人且符合条件时可抵销。对于法定抵销,要确认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且非不得抵销的债务,任一方可将自己的到期债务与对方抵销;约定抵销则与对方协商一致即可。
(二)若涉及多方债权债务,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行事。债务人按约定期限和方式偿债,债权人在债权到期时要求债务人履行。
(三)若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