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工资默认属性,夫妻在婚姻正常存续时,双方工资等大多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为避免潜在纠纷,夫妻可在婚前或婚姻期间就财产分配进行充分沟通。
(二)考虑财产约定,如果希望对工资等财产归属有特别安排,可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婚姻期间及婚前财产究竟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还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在签订书面约定时,应注意内容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