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正常情况,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父母通常可停止支付抚养费。若子女十六到十八周岁,靠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也能停止给付。
(二)面对特殊情形,如子女满十八周岁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正常生活,父母要负担必要抚养费。
(三)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和金额,父母可先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