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可不予处罚,这些情形体现了对行为情节、行为人态度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情节特别轻微、主动投案如实陈述、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实施盗窃以及有立功表现,这些情况都有各自的合理性。情节轻微说明危害不大;主动投案和立功体现行为人有积极改正和协助执法的态度;取得谅解利于缓和矛盾;受胁迫或诱骗实施盗窃主观恶性小。
2.针对这些情况,建议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对于主动投案者给予鼓励引导,使其积极配合调查。对于取得谅解的案件,可加强调解监督,确保矛盾真正化解。对于受胁迫或诱骗的行为人,要做好教育工作,防止再次违法。对于有立功表现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励其继续为社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