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方面,要确保有证据能证实犯罪事实发生,且该犯罪事实由犯罪嫌疑人所为,同时证明其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过查证属实。
(二)罪责方面,依据现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对照刑法规定,判断其罪行最低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三)社会危险性方面,若采取取保候审无法避免一些危险情况,像可能实施新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等,就可考虑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