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自身安全,不盲目追赶逃逸车辆,避免二次事故。
(二)拨打122报警,向交警准确描述事故时间、地点、逃逸车辆特征及逃逸方向。
(三)若有行车记录仪或目击证人,保留记录视频,记下证人联系方式。
(四)有人受伤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五)等待交警和急救人员时,保护现场,通过拍照、录像固定证据,如车辆位置、碰撞痕迹等。
(六)积极配合交警调查,提供详细信息。
(七)事故处理完毕后,依法主张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