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购车财产归属因情况而异,全资自购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车辆归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需补偿;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归受赠子女。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前全资购车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此车辆是其婚前个人财产,所有权明确归购车方。若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车辆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虽然车辆最终一般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努力的成果,所以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而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车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看作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车辆归受赠子女。如果在婚前购车财产归属方面有疑问,或者遇到类似的法律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