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视欠条效力,在借款时及时让债务人出具欠条,以保障自身债权。
(二)了解诉讼程序时间,若起诉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做好时间规划。
(三)诉讼时准备好欠条等债权凭证,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四)若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或借贷行为未实际发生,需关注被告是否提供证据,法院会结合相关事实和因素判断。
(五)判决生效后,若被告不履行,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