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结婚十年后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女方可先确定自身是否符合需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若无上述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男方生活困难且离婚等情况,则拒绝返还。
(二)若男方因彩礼退还产生纠纷并起诉,女方应积极收集双方结婚多年且共同生活等证据,如共同居住证明、社交记录等,维护自己权益。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