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能否要回彩礼需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没养孩子本身不直接构成可返还彩礼条件。
(二)若没养孩子导致符合法定情形,如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可主张返还彩礼。
(三)若不满足法定情形,仅以女方没养孩子为由要求返还,通常难获法院支持。
(四)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给付方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