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状书写时,不必附带证据,但可简要提及证据情况,概括说明有哪些证据及证明目的。
(二)起诉状要记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事项,不用详细列举证据内容。
(三)提交起诉状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并可把证据材料和起诉状一起交给法院。
(四)证据应单独整理,标注序号且说明证明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