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信用卡诈骗超过85万,犯罪嫌疑人应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若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也可从轻处理。
(三)积极退赃退赔,尽力弥补被害人损失,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四)杜绝抗拒抓捕、毁灭证据等行为,以免被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后积极退赃退赔等悔罪表现的,可在量刑时酌情从宽处理;抗拒抓捕、毁灭证据等情节恶劣的,可酌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