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以婆媳矛盾起诉离婚,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因婆媳矛盾导致夫妻长期分居的相关证据,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在财产分割方面,要了解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注意收集自己属于此类情况的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三)争取子女抚养权时,要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提供自己能为子女提供良好生活环境、教育条件等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