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伤者积极沟通,了解不签字的原因,依据实际情况协商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二)若因赔偿金额分歧导致伤者不签字,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与伤者进一步协商,争取达成一致。
(三)协商没有结果时,让交警部门介入调解,交警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规定开展调解工作。
(四)若调解依旧无法解决,保险公司可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之后被保险人通过诉讼要求伤者配合完成理赔手续或解决赔偿争议。
(五)若伤者诉求无法律依据却故意不签字阻碍理赔,被保险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