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军婚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且符合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这体现了协议离婚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
(2)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一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想再次离婚,需重新申请并经历冷静期。这是为了防止冲动离婚,保障离婚决定的慎重性。
(3)当双方无法达成离婚一致时,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但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一般需征得军人同意,军人有重大过错除外,这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
提醒:军婚离婚程序特殊,涉及多种情况。协议离婚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诉讼离婚时现役军人配偶需注意军人同意的规定,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