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应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起诉前要尽量收集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二)诉讼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服,若发现有漏分财产或一方隐藏、转移等情况,需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再次起诉,要收集好相关财产证据,如银行流水、财产交易记录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