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交警认定机动车一方对事故有过错,即便摩托车横穿马路,机动车方也需按责任比例赔偿,要避免超速、未保持安全距离等过错行为。
(二)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若能证明摩托车一方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方不担责,但交强险无责范围内可能有赔偿。
(三)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划分,以此确定是否赔偿及赔偿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