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一种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措施,不影响后续司法程序,案件会按正常流程推进。
(二)侦查阶段,一般2个月内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但复杂案件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通常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延长15日,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2次,每次1个月。
(三)法院审理时,简易程序20日内审结,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延长至1个半月;普通程序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3个月,部分特殊案件经批准可再延长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